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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酒泉市政协提案委      日期:2017-11-20 17:25      阅:      字体:  

市政协委员,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市政协各委室:

  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7年12月中旬召开,为了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协商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详实情况,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2.提案应当注重质量,实事求是,核准事实,简明扼要,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提案须由提案者本人提交,不得由他人代替提交。

  3.提案应当一事一案,每件以800字以内为宜。如调查掌握的材料过长,须进行归纳概括。需要解释说明的情况,可作为该提案的附件。同一提案不得重复提交。

  4.提案提交应当符合规范格式要求,提交提案时请认真填写提案首页,填写清楚案由(题目)、提案者信息、联系方式等。

  5.委员联名提交的提案,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应当负责填写清楚所有联名人的信息、联系方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须征得所有联名人同意。

  6.以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交的集体提案,需填写清楚单位信息、联系方式,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集体提案不应与个人联名。

  7.以委员界别、活动小组提交的提案,除填写清楚界别、小组名称外,还需界别、小组的召集人签名,并填写清楚召集人信息、联系方式。

  二、审查立案

  (一)提交内容属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友解决个人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指名举报的;

  10.内容空泛、建议笼统、问题表述不清楚的;

  11.超出本市行政管辖和职权范围的。

  (二)对不予立案提案的处理

  对于审查不予立案的提案,市政协将通知提案者,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通常进行以下处理:

  1.退还提案者;

  2.作为来信转送有关部门工作参考或酌情处理;

  3.以社情民意方式处理;

  4.建议提案者重新修改补充后再次提出。

  三、提交方式

  从本次会议开始,市政协提案工作将全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委员会》网站“提案综合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办理,不再接收纸质提案。集体提案单位请直接输入名称和密码登录。委员个人登录方法:

  1.输入真实姓名或委员证号或手机号码;

  2.输入6位初始密码:111111;

  3.在100秒内输入手机号码获得的6位验证码;

  4.点击“登录”。

  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以方便以后登录使用。

  四、注意事项

  1.提案征集工作从即日开始,请提案者尽早提交,尽量不要集中在会前。提案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统计,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提案截止时间后,“会议提案”系统自动关闭。会后征集到的提案,作为闭会期间提案统计办理。

  2.为提高提案质量,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向市政协委员、各县(市、区)政协、市直有关部门、驻酒单位广泛征集提案线索169条,整理归纳为152条,现随文印发,供提案者参考。提案者在撰写提案时可从提案线索目录中酌情选择,完善标题,充实内容,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3.提案首页有关提案者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等信息,均应填写真实有效,确保联络畅通。若有变更,请及时与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联系,否则将无法登录“提案综合管理”系统关注提案办理进程。

  4.按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请提案者在提交提案时,在提案首页明确填写是否公开。

  5.提案者在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意见后,应当及时登录“提案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酒泉市政协2018年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反馈给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和承办单位,以便及时统计备案,进一步做好提案督促办理工作。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2660523

  附件: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线索参考目录




              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线索参考目录


  (共152条)


  一、经济建设(24条)

  1. 关于搭建金融信息发布平台。

  2.关于加强政银企合作、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3.关于推进酒泉航空航天太空娱乐城项目建设。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中规范性、公正性监管。

  5.关于瓜州县居民、公益性用电享受平价用电政策。

  6.关于明确瓜州县大工业用电、新能源供暖用电电价政策。

  7.关于瓜州县工业集中区纳入省级开发区。

  8.关于将肃德公路建设项目列入高速公路网计划实施。

  9. 关于加快阿克塞至新疆若羌公路建设。

  10.关于加快肃北县马鬃山边境口岸复关。

  11.关于加强“乡村景区”规划开发的监管。

  12.关于加强城市供水、供暖、供气监管。

  13.关于彻底改造酒泉市政大厦周边道路。

  14.关于建立酒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5.关于打造文化旅游综合性经济体。

  16.关于加快推动农(牧)家乐发展。

  17.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监管。

  18.关于酒泉市居民游览酒泉景点实施免费。

  19.关于加强移动通讯行业监管。

  20.关于加快牧区通讯网络建设。

  21.关于在全市少数民族移民乡村实施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

  22.关于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23.关于加快肃航高速东风航天城段建设。

  24.关于加快城市管廊建设。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44条)

  1.关于建设肃州区环城公路疏散老城区车流。

  2.关于整治肃州区城区出入口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3.关于彻底解决肃州区老城区交通拥挤现状。

  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停车难。

  5.关于拓宽肃州老城区鼓楼四条大街,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6.关于尽快建设肃州老城区南关什字人行天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7.关于尽快建设肃州老城区鼓楼地下人行通道,解决鼓楼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8.关于打通酒泉城区周边“断头”路。

  9.关于搬迁二五医院对面建材市场、变电站,延伸世纪大道北端。

  10.关于加强马路两侧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11.关于加强敦煌市沙州夜市经营监管,打造旅游服务品牌。

  12.关于在新城区二期选址新建公立综合性医院或预留建设用地。

  13.关于在新城区二期选址新建公立幼儿园、中小学校或预留建设用地。

  14.关于加快酒泉市新城区二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15.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及居民区消防设施、通道建设。

  16.关于加大城市便民蔬菜市场建设力度。

  17.关于在酒泉新城区增加蔬菜市场。

  18.关于尽快建设酒泉市图书馆。

  19.关于尽快建设酒泉市科技馆。

  20.关于尽快建设酒泉大剧院。

  21.关于尽快建设酒泉市游泳馆。

  22.关于尽快建设市、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3.关于加快肃州城区天然气入户进程。

  24.关于整治新城区部分路段脏乱差和人行道不通畅的问题。

  25.关于解决肃州城区马路年年挖的问题。

  26.关于优化酒泉城市信号灯管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

  27.关于加强新城区二期住宅小区周围车辆管理。

  28.关于加强二轮、三轮电瓶车管理。

  29.关于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运营监管,全面实行打表打票。

  30.关于建立健全酒泉新城片区社会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31.关于推进通信塔、电力塔、路灯杆、监控杆等各类杆塔资源“多杆合一”,实现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32.关于将青海油田敦煌基地纳入敦煌市城市管理体系。

  33.关于从地方法规层面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管理。

  34.关于制定地方性宠物管理暂行办法。

  35.关于严格控制城市休闲娱乐团体(自乐班)、沿街门店噪音污染扰民。

  36.关于解决市区广场舞音响声音噪声扰民。

  37.关于加快全市立体交通规划建设。

  38.关于完善地方性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39.关于加强物业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40.关于增加新城区公交线路。

  41.关于加大城市道路夜间滥用远光灯惩治力度。

  42.关于加强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

  43.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44.关于加强美容美发市场监管。

  三、科教文卫体(35条)

  1.关于打造开放式幼儿教育平台,构建智慧幼儿园,有效促进家校(园)共育模式健康发展。

  2.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

  3.关于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建设,为学生合理配置课桌椅。

  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礼仪进学校教育。

  5.关于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和为农村幼儿园、小学配备专用校车。

  6.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校班额。

  7.关于增加和合理布局学校卫生间。

  8.关于关注农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

  9.关于家庭教育进村进社区,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10.关于加强青少年人才引领建设。

  11.关于加快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

  12.关于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13. 关于举办全市教师书画作品展暨筹办中小学生书画艺术节。

  13.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书画教师队伍建设。

  14.关于建设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加强青少年人才引领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

  15.关于加强城乡寄宿制中小学医务室建设。

  16.关于加强社会办学机构书法、美术培训师资专业资格管理。

  17.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18.关于弘扬历史名人文化、助推酒泉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19.关于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扶持力度。

  20.关于发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等社会机构节假日青少年教育管理作用。

  21.关于加强文物和遗址保护。

  22.关于推进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渗透到人才队伍中。

  23.关于加大敦煌文化建设中“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

  24.关于持续加快敦煌文化产业发展。

  25.关于加强电子游艺城(室)监管工作。

  26.关于完善街道、社区图书阅览室建设。

  27.关于加强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开发一体化建设。

  28.关于加快西四县旅游文化大格局建设步伐。

  29.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30.关于加强食药监系统队伍建设。

  31.关于增加乡镇卫生院编制。

  32.关于提升社区卫生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33.关于加强阿克塞县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水平。

  34.关于加强公共区域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工作。

  35.关于城市中小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休息时间向市民开放。

  四、三农和环境资源(26条)

  1.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从根本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2.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5.关于解决农村“户在人不在”“房在人不在”问题,规范农村户籍、宅基地管理。

  6.关于继续整治农村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7.关于加快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8.关于加强枸杞质量监管。

  9.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0.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11.关于增加瓜州县生态用水配额。

  12.关于解决瓜州县建设第二饮用水源地从双塔水库引水水权及水价问题。

  13.关于建立健全农田防护林体系。

  14.关于加快发展酒泉蔬菜种子产业。

  15.关于把树木柴草等垃圾变成清洁能源加以利用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16.关于明确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界限。

  17.关于加大以黄斑星天牛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投入。

  18.关于从根本上解决肃北牧区吃水难问题。

  19.关于加大市级财政支持生态建设。

  20.关于设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21.关于设立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22.关于解决环保政策实施与基础设施同步配套的问题。

  23.关于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

  24.关于增加疏勒河流域中上游昌马水库和双塔水库向下游敦煌湿地输送生态用水水量。

  25.关于加快建设肃北县党河县城段防洪及水生态治理工程。

  26.关于对燃煤小锅炉提升改造。

  五、政法人事社保(20条)

  1.关于加强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宣传。

  2.关于规范保健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变相传销行为。

  3.关于设置市、县(市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4.关于落实全市、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

  5.关于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

  6.关于提高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比例设置。

  7.关于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发放制度。

  8.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

  9.关于将原民办教师纳入社会养老体系。

  10.关于提高校企政人才服务水平。

  11.关于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2.关于政府扶持壮大社会组织力量。

  13.关于政府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多购买服务项目的机会和平台。

  14.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

  15.关于建设市级青年之家。

  16.关于加大民族地区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

  17.关于完善下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体系。

  18.关于为村干部缴纳工伤保险。

  19.关于实行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20.关于扶持阿克塞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其他(3条)

  1.关于在酒泉市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

  2.关于市政协支持县(市、区)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3.关于规范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