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提升政协委员履职参政水平

来源:      日期:2017-08-09 16:03      阅: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金塔县政协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工作实践中立足于政协三大职能,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努力提升县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

  一、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集中多发,不和谐因素增加,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协助党政部门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安定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以及民主协商性。人民政协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是一个高智力结构的人才库、智囊团。人民政协可以通过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广泛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同时,人民政协通过调研,就决策或各种意见建议提出真实而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借助公共讨论和协商的力量促使党委政府接受协商的建议或决议,从而使决策更科学。

  (三)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提高公民民主意识。人民政协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个较高层次的重要平台。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可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积极性,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平等意识和法治意识。并且通过人民政协平台,把分散的、个体的、自发的人民民主参与集中联合起来,转变为团体性、自觉性、经常性甚至是制度化的参与,从而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党政决策的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

  (四)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政协工作触角延伸。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延伸政协工作触角,为基层群众通过人民政协的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政治诉求有效地表达到国家的政治生活,纳入到决策过程,保证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二、正确认识当前基层政协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是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核心力量,提升政协委员履职参政水平是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关键。近年来,我县积极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努力提升政协委员履职参政水平,可以说,绝大数政协委员都能较好的履行职责,主动认真思考和研究事关全县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有预见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讨论,寻找科学的解决办法,提出了好的参谋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破解难题打开了突破口,有力地助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政协委员履职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政协委员在一定程度上对履行政协三大职能没有清晰的履职思路,找不到着力点,抓不住关键处,从而在履职上产生跟风顺从的心态,对协商议题基本不加以独立思考,没有真正花心思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没有实际履职实效。究其原因,其主要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协委员认识上存在偏差。部分委员认为政协不是权力机关,政协参政而不行政,建言而不决策,仅仅是给党委政府作陪衬而已,只是一个有头面的摆设式的机构,等同于家里的老人,说话多可能讨人厌,做事多可能会添乱。潜意识提醒自己“不乱政、不搅政、不多言”,笃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于拍手叫好求个安稳顺当。

  (二)部门的重视程度还不高。由于政协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一些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和支持还不够,对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委会通过多种协商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特别是在政协提案的办理方面,若所提提案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正常工作范畴,则“顺便”办理并回复,若要承办部门花钱、花力、花时间去办理,大部分承办单位存在推、拖现象,找各种借口向提案者解释说明,难以见到实效,影响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

  (三)政协委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委员只注重当政协委员身份的荣誉和政治待遇,而忽视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很少参与政协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在其位不谋其政;一些委员知识层次低,且不积极参加政协学习培训,对政协工作不够熟悉,履职能力有限。同时,政协对优秀委员、优秀干部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对协商民主建设的认识。加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协商民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增强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协商实效。有需求才有动力,要树立“协商有用”理念,把协商作为党政科学决策的切实需求和自觉行动。

  (二)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结合协商民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等制度。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提出议题的规定和会商选题制度,探索由界别和委员联名提出议题的方法。健全协商成果的办理及反馈制度,建立成果报送机制、反馈答复机制、跟踪督查机制,以保证协商民主成果真正落到实处。

  (三)搭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一是搭建委员参与协商平台。完善现有各种协商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进一步拓展政协协商渠道,邀请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代表人士参加协商。二是搭建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平台,深入开展“政协服务人民、委员联系群众”实践活动。三是搭建发挥界别作用平台。找准党政决策需要与委员力所能及主动参与的结合点,加大界别协商力度,建立委员界别小组,定期组织开展“面对面”协商活动。

  (四)提升政协委员队伍各界别专业素质。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是协商议政的力量源泉和基石。委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协商议政的质量和成效。着力加强履职培训,使委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担当意识、掌握履职方法,提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优化委员构成,使更多热爱政协工作、责任意识强、履职水平高的专业人才按界别加入政协队伍;研究制定委员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意见,规范委员履职工作;健全联系委员制度,提高服务委员的水平,为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作者俞德荣  系金塔县政协委员、金塔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