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建设

来源:      日期:2017-08-09 16:22      阅:      字体:  

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委员的主体意识是前提,优化履职机制是基础,强化提案效应是支撑。

  一、深化主体意识,筑牢协商民主建设的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积极引导委员从思想意识上能尽所能、能用其力、能有所为,帮助委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委员意识、协商意识和履职意识,保证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一是深化政治意识。政协委员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战理论、政协性质和自身价值的理解认识不尽相同。通过学习培训,增进委员对国际局势的了解,国内形势的把握,地情实际的知晓;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

  二是深化委员意识。委员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委员意识除自身养成外,主要靠政协组织的引导和鼓励。教育和引导委员善于把荣誉感和责任感统一起来,让他们懂得,作为政协委员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始终要有服务群众的责任担当,要有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要有服务政治的责任担当;鼓励和保护委员敢讲话、会讲话、讲心里话,鼓励和保护委员建诤言、议大事、谋发展。

  三是深化协商意识。教育培树委员身处政协的代表意识,自觉与界别群众、与广大百姓联系起来,代表他们反应呼声,表达诉求,以代表大多数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汇聚智慧,凝聚力量,传达政策,理顺情绪,主动阐述参政主张,促进协商民主建设。

  四是深化履职意识。教育和引导委员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专题活动,做到进政协门,说政协话,做政协事,履行委员应尽的职责,充分利用岗位优势履行委员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视察考察,知情明政,做到在其位履其职参其政建其言,并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提案为党委政府决策献计出力。

  2、优化履职机制,夯实协商民主建设的保障根基

  主体意识是前提,履职平台就是基础。委员履行职能,不仅需要有主观意愿的努力,更需要客观条件的保障。建好平台,健全制度,帮助委员拓展知情渠道,提升认知水平、议政水平和监督水平,激发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一是完善机制平台,畅通政情通报渠道。坚持各级“两会”相关工作报告意见的征求、审议建议的提出等常规制度。邀请委员参与重大项目论证,社会民生事项的决策处理常态化,或采取不同方式予以通报,扩大知晓度。完善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情况的通报制度,定期邀请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市情、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保证委员的知情权,提高委员协商的认知度。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知政才能议政,知之愈详,议之愈准,统一组织走出去视察调研掌握,有计划委派到各个领域沉下去发现,围绕阶段性的重点任务及时推送信息目录,让委员们知实情,多知情,知上情,明下情。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库,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搭建网络议政平台,实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积极推进协商主动性。

  三是深化管理机制,确保委员充分履职。完善委员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组织和引导委员充分履职。以政协各专委会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界别协商活动,进社区,察民情,收集指出问题的良言、建言献策的妙招、改革发展的诉求,从走访中从民意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反映问题,做好老百姓的代言人。坚持选派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制度,选派委员到职能部门和执法执纪窗口单位担任民主监督员,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在促进党风、政风建设的同时,延伸政协监督职能,增进委员的价值意识和履职热情。重视委员会议履职作用的发挥,在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上,增加委员发言时间,给委员更多的发言机会,让委员们就关心关注的问题畅所欲言。

  三、强化提案支撑,展示协商民主建设的社会效应

  提案是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展现主体效应的有效途径。一份成功的提案,需要经过长期积累和反复打磨。发挥政协组织优势,加强提案的提出、提交和办理,引导委员主动谋事,服务委员积极干事,保障委员努力成事,为展示委员主体效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撑。

  一要做好案前引导,夯实协商基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决策和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梳理提出参考议题,引导委员在既定议题基础上,深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有的放矢,集思广益,形成有深度有广度和高质量的提案参与协商。

  二要做好案中辅导,增强协商效果。通过讲座或者印发辅导材料等方式,教育引导委员坚持以问题为协商导向,在问题上动心思做文章,突出重点,一事一议,提出案由有要点,案理有分析,办案有建议,协商能讲透,交给党委政府能够解决的了。

  三要做好案中督导,加强协商保障。组织委员积极关注提案建议的办理,参与办前协商、办中协商和办结协商;要求承办单位采取多渠道多频次与委员协商沟通,理解主旨,领会意图,使办理结果让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实现办理效果最大化。

  四要做好案后倡导,扩大协商影响。组织开展优秀提案选编、典型案例剖析、提案协商经验交流等活动,对优秀提案工作的典型经验予以总结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优秀提案的评选表彰力度,激发委员和组织的积极性。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适时发布优秀提案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提案的影响力。同时,加深好提案、高质量提案要义的剖析,增强提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展示,提升委员立足提案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推进开展协商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李富华 系市政协委员、敦煌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