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职工互联网运用管理制度

来源:酒泉市政协办公室      日期:2017-09-13 10:38      阅:      字体:  
  为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运用互联网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使用互联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制作、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

  二、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保证自己传播的信息健康、合法、客观、有益,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三、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

  四、自觉抵制和举报各种网上不良行为,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不在互联网上发布、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信息。

  六、做好个人使用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不随意下载来源不明的邮件及有风险的程序,防止病毒侵入。

  七、不访问有恶意代码的病毒网站,不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八、不擅自在电脑上安装游戏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期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空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