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

来源:      日期:2017-05-31 16:30      阅:      字体:  

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

  ⑴负责组织经济界政协委员就我市经济工作和环境资源、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⑵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和考察、视察等活动,就全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实施、重大决策及经济运行情况建言献策。

  ⑶组织委员就全市经济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献策,反映社情民意。

  ⑷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互通信息,搞好工作配合。

  ⑸加强同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⑹负责与各级政协专委会之间的对口联系与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